說 明
一、特別說明
(一)、關于《城市雕塑藝術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2020 版》制訂與發布的相關情況說明
(1)、中國工藝美術學會雕塑專業委員會與《雕塑》雜志社一貫致力于引領和服務行業的發展。早在 2000 年,由雕塑專業委員會和《雕塑》雜志社就在第 6 屆中國雕塑論壇發布了具有行業自律、呼吁確保城市雕塑質量、促進城市雕塑的良性發展和藝術家權益保護性質的《中國雕塑家公約》。從此以后,陸續發布了相關的行業規范,而城市雕塑造價標準的指導性文件就是其中之一。從 2011 年起,將城市雕塑定額的算法體系固定下來之后,《雕塑》雜志通過其官網“雕塑在線”發布了《城市雕塑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 2011 版》。經過一定時間的試用和收集修改意見后,于 2014 年再次整理升級發布了《城市雕塑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 2014 版》(為了敘述方便,以下簡稱“城雕計價定額”)。自 2014年的發布后,該“城雕計價定額”受到了廣泛的使用和認可,同時將其升級和修訂的呼聲與日俱增。為了慎重起見,《雕塑》雜志先后在 2018年的第 20 屆中國雕塑論壇和 2019 年的第 21 屆中國雕塑論壇上組織專家、雕塑家和一些重要城市雕塑企業的代表進行座談,集思廣益,謀求制訂新版“城雕計價定額”。除此之外,2019 年 9 月 29 日《雕塑》雜志在西安組織了一次新版“城雕計價定額”的專項研討會。會議集中了來自各地院校、雕塑研究機構和重要雕塑企業等 20 余家單位的代表近 30 人,就“城雕計價定額”的修訂舉行了熱烈而認真的討論,匯集了大量建設性意見?,F在發布的《城市雕塑藝術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2020 版》就是《雕塑》雜志社在收集了來自全國各地雕塑家和城雕企業家的各種修改意見和多個不同修改版本的基礎上,組織力量,集中意見,整合而成的。
(2)、現行的城雕計價算法體系,自 2011 年以來,到目前為止,《雕塑》雜志的官網“雕塑在線”僅僅發布了三次,即《城市雕塑創作設計收費標準 2011 版》、《城市雕塑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 2014 版》和本次發布的《城市雕塑藝術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2020 版》。其它網媒發布的“城雕計價定額”版本與《雕塑》雜志官網“雕塑在線”無關。特此說明。
(二)、伴隨城鎮化發展進程和城市文化軟實力的提升,中國城市雕塑建設蓬勃興盛。以國有資金為投資主體的城市雕塑建設,是中國區別于西方國家的特色國情,國有資金建設項目必須履行造價財評和竣工決算審計的法定程序。為此,《雕塑》雜志根據已經發布的前兩版“城雕計價定額”,在廣泛征求修訂意見的基礎上編制本定額,作為雕塑藝術行業依據國內各省市情況參照使用。
(三)、本定額為城市雕塑藝術工程項目制作施工階段工程量清單造價財評和結算審計依據,不包括作品的前期創作設計取費。創作設計費標準按照與本“城雕計價定額”并行發布的《城市雕塑創作設計收費標準·2020 版》參照執行。(四)、凡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城市雕塑與公共藝術建設工程應參照執行本定額,其它性質資金投資的室外大型雕塑項目執行中可參考本定額。
二、一般說明
(一)、本“城雕計價定額”適用于具有藝術創作設計著作權、非仿古復制、非工藝產品的專項景觀建設、室外雕塑和公共藝術工程。
(二)、有關藝術創作設計著作權的認定和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相關條款規定。
(三)、為了確保城市雕塑與公共藝術的藝術質量,在作品的制作工程中必須有作者的藝術監制。藝術監制費的收取適用于具有創作設計著作權的城市雕塑與公共藝術工程項目。一般意義上講,在制作過程中的藝術家監制費為作品總造價的 10%。由于城市雕塑與公共藝術的材質和工藝流程的復雜性和多樣性,作者的藝術監制在其中發揮作用的工作量不盡相同,作者的監制費應該是不一樣的。本次修訂的作者在具體制作工程項目中的藝術監制費的定額分列如下:“藝術造型”原作者監制費占該部分造價的 25%,金屬鍛造成品制作原作者監制費占該鍛造造價的 10%、玻璃鋼制品制作原作者監制費占其造價的 10%,金屬鑄造制作原作者監制費占其鑄造造價的 7%,石雕制作原作者監制費占其石雕造價的 15%。藝術彩繪占其彩繪造價的 25%。本定額中沒有文字具體表述的項目,作者的藝術監制費為該項目造價的 10%。若雕塑作者為藝術專業高級技術職稱(包括副高職稱)其藝術監制費執行本定額,若為藝術專業中級技術職稱其藝術監制費下浮 10%,若為藝術專業初級技術職稱其藝術監制費下浮 20%,非創作設計著作權
的作品制作工程,則沒有藝術監制費。
(四)、為了確保城市雕塑的質量和作品作者的監制權益,制作單位要主動配合作品作者的監制工作,雕塑的使用方要敦促制作方和作品作者完成好城市雕塑和公共藝術成品的監制工作。在成品的驗收環節,該作品的作者必須參與驗收流程,并履行驗收合格的簽字手續。
(五)、城市雕塑藝術工程(除藝術方案創作設計以外)包含項目有:藝術造型、制模定樣、成品制作(雕刻、鍛造、鑄造、現澆砼、高分子樹脂)與安裝等。本定額項目主要以現場制作為準,若非現場制作完成的項目,成品及半成品運輸費用應另行計算。
(六)、雕塑相關基礎、基座、雕塑燈光系統、土石方、混凝土結構、內置鋼結構、石材干掛、腳手架、吊裝機械臺班等項目費用均未包含在本定額內,可參照各省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的相關規定計算。
(七)、本次發布的“城雕計價定額”僅包含了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綜合費;而安全文明施工費、企業規費、增值稅金均未包含。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有以下兩點說明:
1、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為不可競爭費用。在編制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招標控制價時應足額計取,即安全文明施工費費率按基本費費率加現場評價費
最高費率計列。
2環境保護費費率=環境保護基本費費率×2
文明施工費費率=文明施工基本費費率×2
安全施工費費率=安全施工基本費費率×2
臨時設施費費率=臨時設施基本費費率×2
2、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保護環境、臨時設施有特殊要求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招標人在編制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時,應單獨列項和計算費用,投標人投標時根據招標人的要求和工程特點結合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項目中單獨報價。
(八)、本定額中“石雕”部分的材料按花崗巖芝蔴灰/芝麻白 A 級料為準。定額中材料消耗量已考慮加放,操作損耗不另行計算。使用漢白玉做深入刻畫的肖像以及比花崗巖芝蔴灰/芝麻白 A 級料更硬的石材制作時,人工費乘以 1.3 的系數。
(九)、本定額高分子樹脂(樹脂復合材料、水泥環保復合材料)雕塑已包含定模制樣費,所以定模制樣不得另行計算。
(十)、本定額金屬鍛造表面金屬材料厚度按 3mm 計算,鏡面拋光的雕塑按照厚度 3.5~5mm 計算,精密鑄造表面金屬按照 7mm 計算,厚度不同時,允許按實際造價調整。
(十一)、隨著數字化和自動化在雕塑制作行業的運用與普及,數字化制作已經成為城市雕塑制作的發展趨勢。但是在現階段,城市雕塑制作還是數字化制作與手工制作雙規并行的狀態。在成品的實體制作方面,諸如石刻、木雕,鑄造中的 CNC 雕刻和 3D 打印蠟型以及砂型與傳統的方式相比,其造
價變化與差異不大,明顯不同的是效率提高了以及更加環保而已。所以,其制作工程量的計價標準還是按照傳統的方式和定額執行,本定額不再為城市雕塑的實體成品制作中的數字技術增材打印和減材 CNC 雕刻單列計價定額,直接運用本定額中相關材質工藝的計價清單即可。然而,數字技術對于城市雕塑“藝術造型”與放大流程則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并顯示出經濟、高效與生態的明顯優勢。本定額就 3D 數字技術介入“藝術造型”的議題專門組織了國內著名的數字雕塑家進行了認真研究,得出了相關成果,并作為本領域在城市雕塑工程中的計價參照。相關說明如下:
(1)、城市雕塑的方案定稿之后,其“藝術造型”的放大制作是雕塑作者根據室外環境、空間距離和尺度關系針對作品的形體與空間所進行的再創作過程,它并不是簡單的數據放大與縮小。這樣的經驗早就被古今中外的傳統所證明并成為城市雕塑和室外雕塑創作與制作的基本規律。這也是建筑的按圖施工與雕塑的按型施工的最大不同之處。3D 數字技術介入城市雕塑和室外雕塑的放大與制作從本質上講并不能改變其再創作的性質,
同樣不能理解為簡單的數據放大或縮小。數字技術僅僅是更加經濟、更加高效和生態環保的工具而已,雕塑作者(或者作者組織團隊)使用 3D數字技術同樣要根據雕塑環境的空間、距離和尺度對雕塑的形體與空間做相應的再創作才能成為該環境中一件量身定制的好作品。本取費標準是作為城市雕塑設計方案確定之后,在作品正式進入制作放大階段中,凡使用 3D 數字手段對作品的“藝術造型”進行數字放大而再創作的勞動過程進行取費的依據。
(2)、本定額發布的數字雕塑的造型放大是以城市雕塑 1:1 實體制造的單位面積造價為基礎,乘以該雕塑作品 1:1 實體面積平米總數后,再乘以34相應的系數,所得出的數字即是該雕塑作品的數字造型放大的計價,其公式為:直接費的單位面積價 X 面積 X 區間系數=數字雕塑造型放大費。
(3)、下面的“數字雕塑造型放大取費面積區間與區間系數表”是《雕塑》雜志社組織了目前全國著名數字雕塑家,根據相關數學算法和軟件模擬測算結果,所得出的計費各平米區間暨區間系數。
(4)、關于直接費的解釋。在城市雕塑的放大制作流程中,根據作品作者的規劃,凡是必須經歷的實體制作流程均應列入實體制作的直接費中。這種實體制作既有前期“藝術塑造”階段的(包含“制模定樣”,使用泡沫 CNC 雕刻者,使用“制模定樣”定額計價),也有后期“硬質材料成品制作與安裝”其總和就是本定額所稱的“直接費”。但是,凡是在作品的實體實施制作中,并沒有規劃進入的實體制作的,或者并沒有必要的工藝流程,不得計入實體制作的直接費,不得虛報和多報。